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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选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培训中心为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的公示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来源: 开发指导司

发布时间: 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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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拟推选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培训中心为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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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日期 : 2015-09-14

制发日期

2015-09-14

经国务院扶贫办领导批准同意,拟推选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培训中心为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现将有关材料公示如下,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与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联系。

联系人:侯永健,电话:010-84419970,传真:010-84419975.

 

                             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

                               2015年9月1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培训中心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材料

 

实施雨露计划是农民工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雨露计划是一项由我国政府主导、各级地方政府扶贫机构实施、对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务工技能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目的是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素质,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增加农村贫困人口收入的扶贫培训计划。各级扶贫部门作为各级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结合部门职能,按照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国务院扶贫办的指导下,由广西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具体承担,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作,深入实施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程,积极探索、创新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模式,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提供智力支撑。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成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的扶贫开发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坚持“创机制、促发展、挖穷根、断穷链、树品牌”的工作主线,精心谋划,整合扶贫、教育资源,对贫困家庭学历教育学生和青壮年劳动力技能培训实行提标扩面、应补尽补,探索创新扶贫培训新模式,全面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教育扶贫、教育移民、教育脱贫。广西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在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的指导下,深入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拟定扶贫培训相关政策,指导市县开展扶贫培训工作。

“十二五”以来,全区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192.42万元,扶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和青壮年劳动力103.43万人次接受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其中: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资助投入资金9433.5万元,资助农村贫困学生18867人;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含扶贫巾帼励志班)资助投入20015.77万元,资助农村贫困学生97480人次;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投入11301.6万元,培训农村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77759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投入5441.6万元;培训贫困农民840226人次。此外,2011—2014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5931万元,开展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共资助4.54万人次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和1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使用资金3399.92万元,结余资金结转到2014年度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资助项目使用。通过开展雨露计划扶贫培训,为贫困家庭培养人才,增强贫困家庭脱贫的内生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和创业。从2014年起,每年可使30000个以上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确保其家庭脱贫。

二、主要做法及创新

(一)领导重视,推动广西出台扶贫培训创新政策。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根本大计。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指出“集中力量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坚持产业扶贫、科教扶贫、智力扶贫,办好职业教育,通过开展职业教育攻坚以及‘农家课堂’、‘雨露计划’等职业培训,努力提升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提高生产技能,坚决防止出现‘穷二代’现象。”自治区人民政府陈武主席为摸清我区扶贫工作的家底,更加科学精准有效地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一道四次赴河池市、一次赴百色市,到贫困村和扶贫示范基地实地调研,充分听取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精确瞄准扶贫对象,整合资源精准扶持,完善信息精准管理系统,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全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构建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资助扶贫脱困体系,加大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促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资助惠民,增强贫困地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决不让贫困代代相传。”

2.出台政策文件。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指示,培训中心在自治区扶贫办的带领下,深入基层调研,了解群众需求,为研究出台扶贫培训资助政策提供依据。2012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的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和28个配套文件中,专门有3个文件是关于扶贫培训工作方面的内容;2014年出台的《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其4个配套文件中,又有专门关于教育精准扶贫的1个文件,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扶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2号)。自治区扶贫办为落实党委政府文件,进一步研究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通知,确保扶贫培训应补尽补政策落到实处。同时,结合广西实际,在培训机制体制上大胆创新,探索新的扶贫培训模式,出台试点工作方案等,为开展创新试点提供政策依据。文件的出台,推动了我区扶贫开发工作向前迈进一大步,尤其是2014年政府出台的桂政发〔2014〕32文件,在全国率先实现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中职、高职、本科的学生实行扶贫培训应补尽补政策,大幅度提高了贫困学生的受益覆盖面。2014年申请并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资助人数达16867人,接近2013年的17倍;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新生补助21325人,是2013年的2倍,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

(二)完善资助体系,巩固扶贫成效。

1.实行提标扩面,应补尽补。根据调研,在广西中心城市就读中职的学生,每学年生活费、购买学习生活用品费、住宿费等支出约为10000元,高职学生约为17000—20000元,学生获得的助学金和扶贫培训补助,离实际开支还有较大的差距,学生家庭经济负担重,参加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为解决扶贫培训补助标准偏低、贫困群众接受教育培训经济负担大、受益覆盖面低的问题,2014年,广西提高了扶贫培训补助的标准。职业学历教育每生每学年补助2000元提高到3000元,扶贫巾帼励志班从每生每学年补助2500元提高到4000元;大学本科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劳动力转移就业短期技能培训从1500元/期·人提高到按职业工种不同分类补助,其中a类3500元/期·人、b类3000元/期·人、c类2500元/期·人;从2015年开始,实行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鼓励贫困群众积极参加培训,发挥奖励性补助的杠杆撬动作用;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每人每天补助65元。补助标准的提高,进一步激发了贫困群众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取消扶贫培训基地和指标限制。从2014年起,只要是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职业学历教育和普通高校一本、二本的学生,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扶贫培训补助,实行应补尽补。同时,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对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贫困村中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学生,经申请审批也可以纳入资助范围。

2.优先保障学历教育补助资金。扶贫开发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出台了《关于做好2014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4〕76号),规定:“自治区扶贫办不再下达具体的培训计划指标,由各县(市、区)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培训工作方案,切块到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优先保证贫困家庭‘两后生’学历教育补助”,为资助贫困家庭“两后生”参加职业学历教育提供资金保障。

3.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由自治区扶贫办牵头,会同教育厅及时研究、起草,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桂政发〔2014〕32号文件,把扶贫部门实施的雨露计划培训补助政策与教育部门实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行了无缝连接;从小学开始到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实行学费全免、生活费补助和扶贫培训补助等扶持政策;对就读高等教育(含高职)的农村贫困户子女,按奖、贷、助、勤、减、补等给予多元资助,实施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两部门还就政策宣传、资助对象认定等工作进行了专门的对接,确保贫困学生享受到政策的扶持,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就业。2014年,教育部门投入4.13亿元,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优先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高等学校教育国家助学金共29.34万人,发放求职补贴362万元,惠及困难毕业生近0.4万人;扶贫部门投入1.65亿元,资助4.61万名农村贫困家庭“两后生”接受职业学历教育和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其中:资助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2.92万人,投入资金0.81亿元。通过对贫困家庭子女从小学开始全程跟踪资助到中高职、大学毕业,减少贫困学生的辍学率,提高学生的就业技能,实现稳定就业,增加收入,每年可帮助3万个以上的贫困家庭实现稳定脱贫。

(三)改革创新,探索新型扶贫培训模式。

在抓好学历教育资助、短期技能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的同时,广西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注重结合实际,深化改革,探索创新。

1.抓好扶贫巾帼励志班建设。广西是继海南之后第二个举办扶贫巾帼励志班的省份。2011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海南省考察时作出的关于“创办扶贫巾帼励志班”的重要指示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决定创办以“培育一个好女孩,培养一个合格母亲,造就一个幸福家庭”为办班主旨的广西扶贫巾帼励志班,专门招收培养农村贫困家庭女学生开展中等职业教育,由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具体承担培养任务。2014年,为打造广西扶贫品牌,进一步提高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品牌效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扶贫巾帼励志班品牌建设的意见》,扩大招生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协助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引导、鼓励农村贫困户女学生报读扶贫巾帼励志班。几年来,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生达到1470人,2014年首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2.开展“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试点。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刘永富主任的指示,为充分利用广东省优秀的教育资源和优质的顶岗实习就业岗位,在国务院扶贫办的指导下,开展“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省、广西区扶贫办签订《广东对口帮扶广西职业教育协作框架协议》,广西8所职业院校与广东智通人才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2 1”模式试点协作协议》;出台《“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试点实施方案》、《“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2 1”模式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协作计划、协作模式、招生对象、补助标准和实习就业等问题。采取两种模式开展协作:一种是广东招生培养模式,广东省扶贫办商省人社厅安排了10所优秀的职业(技工)院校招收广西农村贫困家庭“两后生”到广东就读职业教育,2015年广东省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计划资助1000人,广西方面也按照扶贫培训应补尽补政策给予补助。今年是项目实施第一年,广西扶贫部门动员组织803名农村贫困学生报读广东协作学校。另一种是“2 1”模式,即前两年在广西中高职院校就读,最后一年到广东省顶岗实习就业,2015年我区安排顶岗实习就业专项资金300万元,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计划资助2000名中高职贫困学生到广东企业顶岗实习就业,学习广东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工作正在推进中。

3.开展粤桂两省(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试点。2015年,在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和指导下,创新东西协作模式,开展粤桂两省(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试点。广西扶贫办选择上林县作为试点县,先试先行,安排专项资金30万元,计划10月份组织100名学员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河清社区“粤桂两省(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参加培训。通过“1 产业 11”的培养模式即集中学习培训1个月 跟踪创业导师企业通过大股东带小股东和“公司 农户”11个月的培养方法,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较强创业能力,适应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立足当地创业发展并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创业致富带头人。广东澳品现代渔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九江达亿渔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意向落户上林县,计划投资规模分别为2亿元和0.7亿元,更好地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4.开展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为更好地鼓励、引导更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提高就业技能,增加务工收入,加快脱贫步伐,出台《广西贫困地区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规定从2015年起,对自主参加扶贫部门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找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考取准入类职业资格证的每人一次性奖励800元;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按培训工种类别实行分类奖励,a类工种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b类800元,c类600元。

5.开展农家课堂培训。2005年8月广西在百色市田阳县启动“农家课堂”培训,利用党员中心户有技术经验、有示范基地、有电教设备又最贴近群众的特点,把农村党员发挥先进性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有效地结合起来,让群众到党员中心户、农村科技致富能手家中学习,采取农民培训农民的方式,把课堂设在农家,双方学习劳动在一起、吃住在一起,让学员“在学中干,在干中学”,既增进党员与群众之间的感情,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直观性和实效性,解决了县乡组织集中培训内容单一、形式枯燥的问题,创新了农村党员科技培训机制。2011年到2014年,田阳县开展“农家课堂”培训68期,培训农民7730人次,通过组织引导党员中心户、致富能人作示范带头,实现集中优化技术资源,转移优化产业布局,发展优化产业规模,加速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并逐步向做大做强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推进,普遍形成了一户带动一组、几户带动一村、一批带动一个产业的良好局面。

6.探索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新模式。对在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是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生产技术能力,实现增产增收,加快脱贫的重要手段。2015年,广西扶贫办把田阳县、田林县、罗城县、天峨县列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创新试点县,安排专项资金。要求试点县安排专人负责,选定培训试点项目,以结果为导向,瞄准创新目标,选准合作对象,落实受益群众,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资金用途,签订协作协议,加强监管,做好结果评价,为提高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效果提供经验。

(四)加强资助政策宣传,让扶贫培训政策家喻户晓。

实现资助对象应补尽补,关键要提高政策的知晓度,让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及时申请,获得资助。

1.出台文件,明确开展宣传月活动。从2014年起,广西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拟定并以自治区扶贫办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开展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把每年5月份定为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创新宣传方式,加大扶贫培训政策宣传力度。

2.多措并举,加强政策宣传。一是在广西电视台以滚动新闻的形式连续播出扶贫培训政策简讯;二是制作扶贫培训宣传电视片《雨露滋润万物培训助推脱贫》,刻印光盘发放到各市、县扶贫办,在各县电视台和中学播放,累计播放次数达19937次;三是自治区统一制作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板报,由各县(市、区)扶贫办到辖区中学张贴,覆盖1593所中学;四是编印《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宣传册》6000册、《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宣传册》18000册,发到全区贫困村;五是与新华通讯社广西分社合作,推出了“新华掌媒·扶贫快报”,采取手机短信的形式,为全区所有行政村(含农村社区)及全区扶贫系统人员共6万多人提供点对点的扶贫政策信息服务;六是各县级扶贫办自制宣传资料41.5万份,走村进户入校宣传;七是在乡镇干部培训班、贫困村“两委”干部培训班都专门安排雨露计划资助政策课程。2015年,我们继续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联合教育部门进校宣传,设计宣传展板,编印《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宣传册》15000册和《“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广东协作院校招生简章》10000册,发动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进村入户宣传,提高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针对性。

3.给受资助学生一封信,帮助学生学会感恩。要求县(市、区)扶贫办给获得资助的学生每人寄一封告知信,勉励学生努力学习,用好资金,懂得感恩,将来回报社会。

(五)规范管理,促进教育扶贫精准高效运行。

项目的安全高效运行,离不开规范完善的管理体系。扶贫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扶贫资金是碰不得的“高压线”。为确保雨露计划扶贫培训项目和资金的高效安全运行,从各个环节制定规范的管理要求,有效地规避风险。

1.进一步完善申请审批流程。2014年按照学生申请、村委审核、乡镇公示、县级扶贫部门公示审批、县级财政部门资金直补到户的程序进行,提高了扶贫资金的公开性和安全性。2015年实行扶贫培训网络化管理,学历教育采取网上申请、审批的方式开展,节约了学生申请的时间;同时,扶贫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直接与建档立卡贫困信息系统对接,审核申请对象的资格,确保补助对象精准,减轻基层扶贫办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2.执行公示制度。学历教育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县、乡镇、村)、就读院校、学历层次、补助标准,短期技能培训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县、乡镇、村)、举办单位、证书名称、证书号、发证机关、补助(或奖励)标准。通过公示,提高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资助对象精准。

3.规范档案建设。要求各县(市、区)扶贫办建立完整的培训台帐,包括年度培训方案、宣传材料、进村入户到校宣传的文字图像资料、培训审批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学籍就读证明(短期技能培训提供职业资格证)、获资助学生(员)名单、公示图像资料、资金发放汇总表、银行转账单、年度培训总结,自治区及各市督促检查的方案,检查记录表,检查结果,整改时限反馈等,装订成册备查。

4.把扶贫培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和绩效考评。认真梳理权力项目和权力运行流程,分析廉政风险形态和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落实责任到人;把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项目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评,重点考评应补尽补、精准补助、限时补助等内容。

(六)开展干部结对帮扶,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

十二五”以来,我区选派3.4万名干部进村担任“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队员,实现了驻村工作队全覆盖,对有子女在校就读的贫困家庭优先安排县乡两级干部结对联系帮扶。为了实现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就读帮扶的全覆盖,提高教育精准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桂政发〔2014〕3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实行定人定向精准帮扶,要求落实县、乡两级干部定人、定向联系的帮扶责任,每位干部负责联系若干名贫困户子女,全程跟踪,直至其完成学业和就业。帮扶内容包括政策帮扶、成长帮扶、就学就业咨询和适当的物质帮助,确保贫困户子女完成学业,掌握技能,实现就业。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教育、扶贫部门加快建立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扶贫部门专门设计了教育精准扶贫结对帮扶登记表,根据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贫困户子女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助力家庭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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